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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九):有哪些情形的,可以免予党纪处分?

发布时间: 2024-05-23 08:57 发布单位: 包头市第四中学 浏览量: 780 【公开】

问:有哪些情形的,可以免予党纪处分?

答: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

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

转自|共产党员网

初审|刘仕怡

终审|张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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