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提供课后托管服务,收取家长费用,该行为是否合理,依据是什么?
- 包头市教育局
- 2022-05-2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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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九原区哈林格尔中心校提供课后托管服务,收取家长费用,该行为是否合理,依据是什么?来信时间:2022-5-20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28号)部署,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经合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内财教[2021]1476号)以及《包头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方案>的通知》(包财教[2022]69号)文件精神,实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小学生课后服务成本由政府和参加服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的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承担 60%,学生家长承担40%。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服务性收费标准为114元/生/学期。本学期因疫情线下教学实际开展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故本学期课后服务费按实际情况向家长收取92元。
答复单位:九原区教育局回复时间: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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