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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包头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二期提升计划(2021年-2025年)》,不断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推广青山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经验,推进全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促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家园高质量发展,6月15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推进会。
与会人员先后对一机五小、都兰社区,北重四小、北嘉社区的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大家边走边看、边思边问,分享工作经验,交流工作心得,互观成效、互查短板、互学亮点,深入了解了青山区在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实地观摩,开阔了视野,启迪了思维,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有了新的认识,起到了以观摩促规范、以示范促提升的良好效果。
会议指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青山区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机制上先行先试、高位推动、创新载体、保障有力,凝聚起了较强的工作合力,非常值得各旗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学习借鉴。
会议要求,一要准确把握“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意义。要从国之大者的战略高度上、从教育大计的重要地位上、从民生大事的迫切需求上深化对“家校社”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上来,推动构建和谐、融洽、稳定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关系,要不断加深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理解,积极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协同育人的主导作用,抓实抓细协同育人各项工作。二要按照《包头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二期提升计划(2022-2024)》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家庭责任制度建设。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牢固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持续推进规范化家长学校建设、持续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三要切实加强学校专职家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班主任岗前培训必修课程,提高班主任的家校合作共育能力。逐步推进中小学校专职家庭教育指导师持证上岗制度。四要全面调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各方力量。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依托各类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各旗县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基教科长、关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直属各学校分管校长,具体科室负责人、关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等参加了活动。
来源:市教育局德育科
编辑:赵旭、王媚
审核:王鑫
终审:岳鹏飞